網友,您好! 您的建議我局已收悉,現將情況回復如下: 街道、橋梁名稱要兼顧歷史沿革、風土人情、地理屬性等因素,我縣城區(qū)所謂的“一號橋、二號橋、三號橋”,縣政府在橋梁建成時已經予以命名,即“一號橋”名研溪橋,“二號橋”名順河橋,“三號橋”名彩虹橋。按序號稱呼橋名是本地百姓的稱呼習慣。 道路、橋梁命名、更名要遵循審慎穩(wěn)妥的原則,保持長期性、穩(wěn)定性。根據國務院《地名管理條例》第九條規(guī)定: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,不以國家領導人的名字作地名;不以國內著名的自然地理實體、歷史文化遺產遺址、超出本行政區(qū)域范圍的地理實體名稱作行政區(qū)劃專名。您提出的關于將一號橋命名為廖平橋、二號橋命名為熊克武橋、三號橋命名為竹園橋(或李星輝橋)的建議很好,但與目前的相關規(guī)定不相符。感謝您對井研地名管理工作的關心,如有疑問,歡迎來電咨詢。 聯系單位:井研縣民政局 聯 系 人:雷國良 聯系電話:0833-3720681 井研縣民政局 2024年4月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