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三江鎮(zhèn)金倉村5組村民費曉群
致電縣長熱線的回復
費曉群:
你好!對于你提出的有關低保的一系列問題,我鎮(zhèn)現(xiàn)回復如下:
申請農村低保本著應保盡保、應退則退的原則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村民是否符合農村低保,應符合以下條件:
一、必須是持有井研縣常住戶口的城鎮(zhèn)、農村居民。
二、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(城市居民每人每月340元、農村居民每人每年2100元)。
三、家庭財產符合認定標準。
同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申請。即:
一、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提交書面申請。
二、分管領導、聯(lián)村干部、鎮(zhèn)民政員、村干部進行入戶調查。
三、村委會開會進行民主評議(參會人員包括村三職干部、組長、村民代表及黨員)。
四、民主評議通過后,村委會公示7天。
五、村上公示無異議后,經鎮(zhèn)政府審批并公示7天。
六、鎮(zhèn)上公示無異議后,鎮(zhèn)民政辦向縣民政局提交審批表。
七、縣民政局收到審批表后,上會討論通過后,公示7天。
八、縣民政局公示無異議,方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。
對于你是否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,應看你是否符合以上條件。若確實符合條件,及時納入;若不符合條件,則不能納入。
三江鎮(zhèn)人民政府
2015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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