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
一、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
(一)基本職能。
1.協(xié)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、縣政府辦名義發(fā)布的公文。辦理國務院(含國務院辦公廳)、省政府(含省政府辦公廳)、市政府(含市政府辦公室)及省、市政府各部門發(fā)送縣政府的文電。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。
2.研究縣政府部門和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,提出審核意見,報縣政府領導審批。
3.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,協(xié)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。
4.督促檢查縣政府部門和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,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。
5.根據(jù)縣政府領導的指示,對縣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,報縣政府領導決定。
6.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,協(xié)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(fā)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。
7.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,指導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和縣政府部門值班工作,及時報告重要情況。
8.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指示,組織專題調查研究,及時反映情況,提出政策性建議。
9.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、批評、建議和政協(xié)委員提案、建議案工作。
10.負責推進、指導、協(xié)調、監(jiān)督、考核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
11.負責縣政府法制工作和承辦有關法律服務。
12.負責歸口管理外僑港澳臺和全縣因公出國(境)人員的審核報批工作。
13.負責全縣“兩化”互動、統(tǒng)籌城鄉(xiāng)發(fā)展工作的政策理論研究、綜合協(xié)調和督促檢查。
14.指導全縣政務服務中心建設,組織縣級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。
15.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(二)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。
1.政令暢通完成情況:一是結合辦公室工作實際,充分利用文件、會議、手機短信和微信等多種形式,及時傳達學習貫徹落實中央、省、市和縣委、縣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及決策部署。二是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相關部門落實工作責任,狠抓督查督辦,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,及時完成縣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和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。三是嚴把會議統(tǒng)籌和審批關,全年共承辦縣政府常務會議16次、各類全局性會議67次;嚴把公文辦理和質量關,全年共辦理上級黨委、政府和部門來文4100余件,涉密文件512(含轉辦件)件,請示報告2004件,制發(fā)縣政府及辦公室文件(井府發(fā)、井府通、井府辦發(fā)、井府辦函)89件;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,保證隨時有人在崗值班應對突發(fā)情況。全年共受理市長和縣長熱線、群眾來信790件,辦結率為100%,處理效果良好,無因工作不力發(fā)生重大政治和群體性事件。
2.深化改革完成情況:一是認真落實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精神,協(xié)調相關部門按時間進度要求落實2017年專項改革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;二是協(xié)助各專項小組送審專項改革方案或實施意見11件,按程序送審印發(fā)專項改革方案或實施意見6件;三是按時完成起草、送審、印發(fā)《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》;四是及時收集整理并上報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開展情況信息,完成年度改革信息任務。
3.“護根”行動完成情況:一是扎實開展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專項治理。制發(fā)了《開展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》(井府辦函〔2017〕28號),組織各責任單位采取電話督辦、召開座談會、實地走訪等形式,扎實開展了扶貧領域、教育領域、衛(wèi)生領域、民政領域、保障性住房領域專項治理。二是扎實開展提升基層服務能力行動。協(xié)調相關部門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,按照“科學化、精細化”的管理要求,將購買服務工作引入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物業(yè)管理、鄉(xiāng)鎮(zhèn)污水處理站運營管理、園林綠化維護等領域;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,實行行政審批限時辦結制度,實施“一窗受理”行政審批模式,積極開展“減證便民”行動,切實解決群眾辦證難、辦事難問題。
4.掛圖監(jiān)督完成情況:一是緊扣“項目落地年”主題,以40個“掛圖作戰(zhàn)”項目和20個重要事項為重點,聯(lián)合縣委督查室,采取現(xiàn)場督辦、電話督辦、書面督辦等方式跟蹤項目推進情況。二是嚴格執(zhí)行縣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事項督查落實制度,及時督辦重大議定事項20余個。2017年,縣政府辦督查室共開展督查40余次,制發(fā)《督查通報》22期、《督查專報》10期、《督查事項通知》22期。
5.深化拓展“三項整改”回頭看完成情況:一是對專項整治進行“回頭看”,深化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問題專項整治。會同相關部門組成督查小組,以查閱資料、實物查驗、隨機暗訪等方式對參改單位落實公車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督查,有效整改了公車使用管理存在的問題。二是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進行回頭看,深化重要領域違規(guī)問題整改。制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重要事項和重點項目工作痕跡化管理的通知》《井研縣政府投資項目固定價比選辦法(試行)和井研縣政府投資項目預選承包商管理辦法》《井研縣建設項目前期經費管理辦法》等制度性文件,進一步規(guī)范了工程建設、資金管理、政府采購等程序。三是對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省、市、縣十項規(guī)定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。改進文風,每季度對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各部門上報縣政府的公文錯情進行通報并納入年終目標考核,成功建設辦公自動化(OA)系統(tǒng)并在全縣黨政機關試運行;轉變工作作風,幫扶干部堅持每月走訪貧困戶至少1次,結合走訪情況及貧困戶自身訴求,合理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、符合貧困戶需求的幫扶計劃,幫扶效率明顯提升。四是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行為進行回頭看。組織各責任單位扎實開展了扶貧領域、教育領域、衛(wèi)生領域、民政領域、保障性住房領域專項治理,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。
二、部門概況
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決算單位1個,包括非獨立核算的行政單位有縣政府法制辦公室、縣政府應急辦公室、縣外僑民宗局、掛牌機構縣“兩化”互動辦公室,掛靠臨時機構有縣城鄉(xiāng)環(huán)境綜合治理辦公室、縣投融資辦公室、縣國資委,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(yè)單位縣地方志辦公室。
三、收支決算總體情況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年收入合計1352.69萬元,其中:財政撥款收入1352.69萬元(含財政應返還額度91萬元),占100%。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本年度支出合計1261.69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778.82萬元,占61.73%;項目支出482.86萬元,占38.27%。
四、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1261.69萬元。與2016年相比,財政撥款收、支總計各增加508.08萬元,增長67.42%。增長原因:2017年機關工資福利支出、維修費、安保工作經費增加。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
(一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。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61.69萬元,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%。與2016年相比,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508.08萬元,增長67.42%。增長原因:2017年增加機關工資福利支出、維修費、安保工作經費。
(二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。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61.69萬元,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81.61萬元,占93.65%;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44.13萬元,占3.50%;醫(yī)療衛(wèi)生支出9.71萬元,占0.77%;住房保障支出26.24萬元,占2.08%。
(三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決算具體情況。
1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政府辦公廳(室)及相關機構事務(款)行政運行(項):2017年決算數(shù)為698.74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2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政府辦公廳(室)及相關機構事務(款)一般行政管理事務(項): 2017年決算數(shù)為532.89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3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政府辦公廳(室)及相關機構事務(款)政務公開審批(項): 2017年決算數(shù)為30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4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政府辦公廳(室)及相關機構事務(款)法制建設(項): 2017年決算數(shù)為9.98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5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港澳臺僑事務(款)其他港澳臺僑事務支出(項): 2017年決算數(shù)為1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6.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(類)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(款)機關事業(yè)單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支出(項):2017年決算數(shù)為44.13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7.醫(yī)療衛(wèi)生與計劃生育(類)醫(yī)療保障(款)行政單位醫(yī)療(項):2017年決算數(shù)為9.71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8.住房保障支出(類)住房改革支出(款)住房公積金(項):2017年決算數(shù)為26.24萬元,完成預算100%。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61.69萬元,其中:
人員經費651.86萬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資、津貼補貼、獎金、伙食補助費、績效工資、機關事業(yè)單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、職業(yè)年金繳費、其他社會保障繳費、其他工資福利支出、離休費、退休費、撫恤金、生活補助、醫(yī)療費、獎勵金、住房公積金、提租補貼、購房補貼、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。
公用經費609.83萬元,主要包括:辦公費、印刷費、咨詢費、手續(xù)費、水費、電費、郵電費、取暖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、差旅費、因公出國(境)費用、維修(護)費、租賃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、公務接待費、勞務費、委托業(yè)務費、工會經費、福利費、其他交通費、稅金及附加費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
(一)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。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9.28萬元,完成預算93.52 %, 預算數(shù)基本持平,根據(jù)工作需要,嚴格按標準執(zhí)行,厲行節(jié)約。
(二)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。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,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決算0萬元,占0%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3.32萬元,占84.83%;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5.96萬元,占15.17%。具體情況如下:
1.因公出國(境)經費。
本年未發(fā)生因公出國(境),因公出國(境)費0萬元。
2.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。其中:
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。
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3.32萬元。主要用于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日常運轉、縣政府及辦公室政策調研、專項檢查、應急處理和國家、省、市、兄弟縣來井研調研考察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等支出。
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增加13.32萬元,增長66.60%。主要原因是重大項目增加用車頻率、公務用車老舊導致維護費用增加。
3.公務接待費
公務接待費5.96萬元。主要用于執(zhí)行公務、開展業(yè)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、住宿費、用餐費等。其中:國內公務接待51批次,540余人,共計支出5.96萬元,具體開支內容包括:省市調研督查、友好區(qū)市縣考察等,開支3.45萬元;招商引資項目接待,開支2.51萬元。
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7.94萬元,下降57.12%。主要原因是嚴格執(zhí)行八項規(guī)定,厲行節(jié)約。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。
九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。
十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(一)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。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運行經費支出1261.96萬元,比2016年增加508.08萬元,增長67.42%。主要原因是增加機關工資福利支出、維修費、安保工作經費等。
(二)政府采購支出情況。
2017年度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2.89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2.89萬元。主要用于辦公設備采購。
(三)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。
截至2017年12月31日,井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有一般公務用車8輛。無單價50萬以上的設備。
(四)預算績效情況。
1.績效目標管理情況。
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,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,共編制績效目標0個,涉及財政資金0萬元,覆蓋率達到0%。
2.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。
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,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,自評得分98分。
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
一級指標 | 二級指標 | 三級指標 | 得分 |
部門決策(25分) | 目標任務(15分) | 相關性(5分) | 5 |
明確性(5分) | 5 | ||
合理性(5分) | 5 | ||
預算編制(10分) | 測算依據(jù)(5分) | 5 | |
目標管理(5分) | 5 | ||
綜合管理(30分) |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(2分) |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(1分) | 1 |
中央??罘峙浜弦?guī)率(1分) | 1 | ||
中期評估(2分) | 執(zhí)行中期評估(2分) | 2 | |
績效監(jiān)控(5分) | 預算執(zhí)行進度監(jiān)控(2分) | 2 | |
績效目標動態(tài)監(jiān)控(3分) | 3 | ||
非稅收入執(zhí)收情況(2分) |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(1分) | 0 | |
非稅收入上繳情況(1分) | 0 | ||
資產管理(6分) | 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(2分) | 2 | |
行政事業(yè)單位資產報告情況(2分) | 2 | ||
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(2分) | 2 | ||
內控制度管理(2分) | 內部控制度健全完整(2分) | 2 | |
信息公開(6分) | 預算公開(2分) | 2 | |
決算公開(2分) | 2 | ||
績效信息公開(2分) | 2 | ||
績效評價(5分) | 績效評價開展(2分) | 2 | |
評價結果應用(3分) | 3 | ||
部門績效情況(45分) | 履職成效(20分) | 部門特性指標 | 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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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能力(15分) | 重點改革(重點工作)完成情況(5分) | 5 | |
科技(制度、方法、機制等)創(chuàng)新(5分) | 5 | ||
人才培養(yǎng)(5分) | 5 | ||
滿意度(10分) | 協(xié)作部門滿意度(3分) | 3 | |
管理對象滿意度(3分) | 3 | ||
社會公眾滿意度(4分) | 4 |
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
單位名???/ 項目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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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 指標 | 二級 指標 | 三級指標 | 分值 | 得分 |
(20分) | (10分) | 必要性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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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行性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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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0) | 明確性 | 5 |
| |
合理性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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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0分) | (7分) | 資金分配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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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使用 |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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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分) | 執(zhí)行規(guī)范 | 3 |
| |
(特性指標70分) | (20) | 完成數(shù)量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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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質量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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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時效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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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成本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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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0分) | 經濟效益(可選項) | 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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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效益(可選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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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(tài)效益(可選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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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持續(xù)效益(可選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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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效率(可選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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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效率(可選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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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滿意度 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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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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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名詞解釋
1.財政撥款收入: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2.事業(yè)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。
3.經營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。
4.其他收入:指除上述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5.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指事業(yè)單位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、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(yè)基金(事業(yè)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(guī)定提取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)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6.年初結轉和結余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7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政府辦公廳〔室〕及相關機構事務(款)行政運行(項):指用于保障縣政府辦公室機關、歸口管理行政單位正常運轉,用于行政運行方面的經費支出。
8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政府辦公廳〔室〕及相關機構事務(款)一般行政管理事務(項):指用于保障縣政府辦公室機關、各歸口管理行政事業(yè)單位正常運轉,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,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方面的經費支出。
9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政府辦公廳〔室〕及相關機構事務(款)法制建設(項):指用于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,用于法制建設方面的經費支出。
10.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政府辦公廳〔室〕及相關機構事務(款)其他政府辦公廳〔室〕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(項):指用于保障市政府辦公室機關、各歸口管理行政事業(yè)單位正常運轉,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,用于其他方面的經費支出。
11.社會保障和救業(yè)支出(類)行政單位離退休(款)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(項):指用于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。
12.社會保障和救業(yè)支出(類)行政單位離退休(款)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(項):指用于行政單位離休人員支出。
13.社會保障和救業(yè)支出(類)行政單位離退休(款)機關事業(yè)單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支出(項):指用于機關事業(yè)單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支出。
14.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(類)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(款)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(項):指除上述項目外,其他用于行政事業(yè)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。
15.醫(yī)療衛(wèi)生(類)行政事業(yè)單位醫(yī)療(款)行政單位醫(yī)療(項):指用于按政策規(guī)定為行政單位職工繳納醫(yī)療保險金等支出。
16.醫(yī)療衛(wèi)生(類)行政事業(yè)單位醫(yī)療(款)事業(yè)單位醫(yī)療(項):指用于按政策規(guī)定為事業(yè)單位職工繳納醫(yī)療保險金等支出。
17.農林水支出(類)農業(yè)(款)其它農業(yè)支出(項):指用于農業(yè)行政、事業(yè)運行等支出項目以外的其他農業(yè)方面的支出。
18.住房保障支出(類)住房改革支出(款)住房公積金(項):指用于按政策規(guī)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。
19.結余分配:指事業(yè)單位按規(guī)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、事業(yè)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,以及建設單位按規(guī)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。
20.年末結轉和結余: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、因客觀條件發(fā)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,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21.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22.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23.經營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(fā)生的支出。
24.“三公”經費:納入縣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經費,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25.機關運行經費: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費、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